《关于进一步认真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2020年2月,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部署要求,省安委办坚持“两个一盘棋”,即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和三服务“一盘棋”,以全力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助推企业安全复工复产为原则,针对复工复产中容易出现“重生产、轻安全”的急迫心态,安全监管有可能发生“走过场、摆样子”的敷衍问题,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在持续推进突击生产疫情防控急需物资企业、群众居家生活和疫情防控重点场所等安全防范工作的基础上,将安全生产作为企业复工复产的重要前提和保障,切实做到安全风险管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二、主要内容

《通知》包括3个部分,共计9条。

一是立即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复工复产风险研判。对已复产企业的安全风险进行再评估,找准薄弱环节,补强安全措施。抓好区域复工复产的分类指导,分级分类梳理风险管控清单,科学制定企业复工复产方案,分时分批有序推进。抓好正在和即将恢复生产企业的风险识别和排查,建立风险隐患排查指导清单,科学精准管控。

二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机制。继续加强突击生产企业的安全风险管控;继续做好居家生活和疫情防控场所的安全防范,尤其是村居住宅小区、医疗救治定点医院、集中隔离观察点等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突出抓好工矿商贸、交通运输、消防等重点领域的安全风险管控,按照“风险受控、一企一策、属地确认”要求,对安全生产条件不到位的一律不予复工,对强行复工的一律严肃追责。

三是切实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落实落地。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行业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重点落实“三个一、两个全覆盖和点对点”措施,即组织一次风险研判,全面摸清区域内企业复工复产的安全风险;抓紧和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复工复产工作机构进行一次工作对接,在梳理有序复工复产企业清单时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做到一个确认,各地在对复工复产企业名单进行确认时,务必将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到位作为“风险受控、一企一策、属地确认”的必要条件,在确保安全管控要求不削弱的前提下,各地可根据企业风险等级制定实施差别化的安全检查确认制度。严格实行全覆盖、点对点的安全生产提醒制度,对高风险企业最迟须在复工复产后15日内完成全覆盖、点对点的现场指导服务。

三、主要特点

《通知》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创新监管方式,持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和“三服务”活动,充分利用各类大数据服务平台,运用在线审批、远程办公、数字监管等网络手段,切实提高安全监管效能。要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组织第三方服务机构、安全生产专家开展组团式服务,及时指导、服务、解决企业复工复产中遇到的安全生产方面问题。同时要紧密结合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危化品使用单位风险隐患深度排查、“三个三”(三类园区、三类企业、三类设施)风险隐患排查等相关安全整治活动,统筹抓好企业复工复产的安全生产措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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