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永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梅花井厂区) 安全现状评价

报告发布时间:
项目名称 浙江永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梅花井厂区) 安全现状评价
机构名称 永利集团3044浏览器
被评价单位 浙江永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介

浙江永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台州市黄岩梅花井路4号,法人代表叶凤起,系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注册资本15312.万元,该公司下设梅花井和江口两个厂区。经营范围为药品(范围见《药品生产许可证》)制造、片剂、胶囊类保健食品制造;部分一、二类医疗器械(限分支凭许可证经营);预包装食品零售(仅限永宁大药房经营);药品经营(仅限永宁大药房经营)(凭有效许可证经营)。医药中间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电子材料制造、销售、道路货运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梅花井厂区主要生产为胶囊、片剂、头孢类粉针剂、非头孢类制剂及口服液等生产。

该公司梅花井厂区生产的注射用头孢类粉针剂、注射用红花黄色素冻干粉针剂、胆乐胶囊、甘草锌胶囊、克拉霉素胶囊、和胃止泻胶囊、复方灵芝安神口服液、盐酸头孢他美酯片、坎地沙坦酯片、西洛他唑片、泛昔洛韦分散片、盐酸左西替利嗪片、阿奇霉素片等产品均未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在生产过程中涉及乙醇、氢氧化钠的使用,厂区产生的废乙醇统一运输至浙江永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江口厂区)进行回收,因此,浙江永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梅花井厂区)为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

该公司在产品检测过程中涉及到氰化钠、氰化钾、氯化汞、碘化汞、三氧化二砷、2-氯乙醇和易制毒化学品乙醚、盐酸、硫酸、丙酮、三氯甲烷、乙酸酐、高锰酸钾的储存和使用。

企业于2016年4月委托台州万祥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对其注射用头孢类粉针剂、胆乐胶囊、甘草锌胶囊、克拉霉素胶囊、和胃止泻胶囊、复方灵芝安神口服液、盐酸头孢他美酯片、坎地沙坦酯片、西洛他唑片、泛昔洛韦分散片、盐酸左西替利嗪片、阿奇霉素片等片剂、胶囊和粉针剂生产项目(含理化试验室剧毒品、易制毒化学品使用)进行了安全现状评价,报告编号:台万祥[评]字第2016-0023号,于2017年6月委托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对年产3000万瓶注射用红花黄色素冻干粉针剂产业化项目编制完成了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报告编号:AP-16008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2019年3月浙江永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永利集团3044浏览器对其注射用头孢类粉针剂、注射用红花黄色素冻干粉针剂、胆乐胶囊、甘草锌胶囊、克拉霉素胶囊、和胃止泻胶囊、复方灵芝安神口服液、盐酸头孢他美酯片、坎地沙坦酯片、西洛他唑片、泛昔洛韦分散片、盐酸左西替利嗪片、阿奇霉素片等片剂、胶囊和粉针剂生产项目(含理化试验室剧毒品、易制毒化学品使用)进行安全现状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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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长 王远振
技术负责人 唐庆国
过程控制负责人 吴建国
评价报告编制人 王远振
报告审核人 赵颖
参与评价工作 安全评价师 梅路、李刚
注册安全工程师 王远振、李刚
技术专家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人员 王远振、李刚
时间 2019-01-06 至 2019-01-06
主要任务 勘察现场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19-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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