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区大门镇沙岙矿区 饰面用花岗石矿(8-1号矿块) 安全预评价

报告发布时间:
项目名称 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区大门镇沙岙矿区 饰面用花岗石矿(8-1号矿块) 安全预评价
机构名称 永利集团3044浏览器
被评价单位 温州市洞头南坪花岗岩制品有限公司
简介

拟设矿区——浙江省洞头区大门镇沙岙矿区饰面用花岗石矿位于洞头城区332°方向,直距12.65km处的大门岛,行政隶属洞头区大门镇管辖。矿区位于大门岛沙岙村北侧山坡上。此次评价仅针对浙江省洞头区大门镇沙岙矿区饰面用花岗石矿区8-1号矿块。

依据《浙江省洞头县矿产资源规划》(2010~2015),洞头区土地储备中心拟整合洞头区大门镇寨楼饰面用花岗石矿区,20136月,将矿区分割为6个块段分别进行勘探、详查,并于2013年底提交报告且报浙江省国土厅备案,其中沙岙块段提交勘探报告。因为沙岙块段的西部、北部与省级生态公益林范围重叠,依据浙江省洞头县土地储备中心洞土储函[20141号文关于《浙江省洞头县大门镇寨楼矿区沙岙块段饰面用花岗石资源储量分割报告》。20148月,洞头县国土资源局委托浙江省第十一地质大队对沙岙块段花岗石资源储量进行分割,并于201410月提交了《浙江省洞头县大门镇寨楼矿区沙岙块段饰面用花岗石矿资源储量分割报告》;并于201411月经过评审备案,201516取得了《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同意调整洞头县采矿权设置方案的批复》(浙土资厅函〔201510 号,201516)。该拟建矿山为新建项目,拟采用金刚石串珠绳锯石机切割、桅杆吊起吊,公路开拓、汽车运输的开采工艺开采,矿种为饰面用花岗石,产品方案主要为板材(荒料)。

温州市洞头南坪花岗岩制品有限公司通过公开竞标最终取得该拟设矿点的采矿权,为了规范今后矿山的安全开采活动,确保矿山生产安全,特委托我单位永利集团3044浏览器对该矿山建设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工作。由于矿区各个矿块分散,矿区采取分步开采,前期已委托温州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有限公司编制了8号矿块安全预评价报告,根据业主委托,本次仅针对8-1矿块,共计资源量1.67万立方米(荒料0.36万立方米),拟定生产规模1.04万立方米/年(荒料0.23万立方米/年),进行安全预评价工作。


项目组长 王卸云
技术负责人 李忠
过程控制负责人 吴建国
评价报告编制人 王卸云、周秀全
报告审核人 何明
参与评价工作 安全评价师 周秀全、乐金香、陈振华
注册安全工程师 王卸云、周秀全、乐金香、陈振华
技术专家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人员 王卸云、周秀全
时间 2018-11-20 至 2018-11-20
主要任务 勘察现场、收集资料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19-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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